动态丨福建近期查办多起案件,力度大、效果好(均附案情)

adminadmin 2025-02-21 215 阅读

1.莆田市查结杨某某涉嫌盗版幼儿教辅案

近日,莆田市仙游县人民法院审结杨某某涉嫌盗版幼儿教辅案。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没有主观故意),仙游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杨某某。同案犯陈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没收个人违法所得人民币2000元,上缴国库;张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没收个人违法所得人民币1500元,上缴国库。

2018年5月,根据投诉线索,莆田市版权行政执法部门对杨某某涉嫌销售盗版图书案进行调查。经查,被告人张某向其上线“小林”(主体身份不清)购买1495套盗版省编大中小《幼儿活动操作材料》学习包并出售给同案人陈某某,从中非法获利人民币1500元。被告人陈某某分别于2018年2月24日、3月1日将盗版省编大中小《幼儿活动操作材料》学习包出售给杨某某,共计1495册,总价值人民币27134.25元,被告人陈某某从中获利2000元。杨某某于2018年3月两次将盗版《幼儿活动操作材料》图书销售给宁德市某教育机构,共计1494套。

2019年3月10日、6月30日,莆田市仙游县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作出如上判决。

2.南平市审结三起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建瓯市刘某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近日,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继续追缴被告人刘某某犯罪所得人民币1万元予以没收;在案扣押作案工具手机二部、犯罪所得现金人民币4万元,由扣押机关予以没收。

2020年1月14日,建瓯市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判决,当事人不服提起上诉。2020年5月25日,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如上终审判决。

建瓯市张某某、张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近日,南平建瓯市人民法院以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被告人张某某、张某退出的非法所得计人民币4.3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扣押在案的手机6部、电脑2台、移动硬盘3个,由扣押机关予以没收。

2020年7月6日,建瓯市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对该案作出如上判决。

建阳区徐某某、张某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案

近日,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以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徐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000元;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扣押在案被告人徐某某、张某制作贩卖淫秽物品违法所得款人民币166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扣押在案的作案工作手机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2019年3月至2019年8月期间,当事人徐某某、张某以牟利为目的制作淫秽图片,并通过推特、微信、QQ等软件向他人出售淫秽图片非法牟利,徐某某、张某共向他人出售淫秽照片810张,非法获利人民币1660元,出售淫秽图片的对象之一游某系未成年人。2019年8月21日,当事人徐某某、张某被南平市公安局建阳区分局民警抓获。

2020年3月5日,建阳区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作出如上判决。

3.福州市查结王某某未经批准擅自上网出版网络游戏案

2020年3月23日,福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接到福州市公安局金山派出所的《案件移送函》,称王某某等人违反新闻出版相关行政法规,现将案件线索及证据移交支队依法查处。经查,王某某于2019年2月至2019年11月期间,未经批准,擅自上网出版网络游戏《开开斗地主》,非法经营额40210元,扣除合理支出后无违法所得。王某某未经批准,擅自上网出版网络游戏《开开斗地主》的行为,违反了《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网络游戏上网出版前,必须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批”的规定。

2020年4月10日,福州市新闻出版局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予以取缔,删除全部相关网络出版物,并处罚款320960元(违法经营额40120元的8倍)。

4.福州市查结幻音音乐网涉嫌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

2020年7月1日,福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对网站开办主体福州幻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作出“处以15万元人民币罚款并责令改正、暂停幻音音乐网圈子栏目相关业务”的处罚。

5.南平市查结延平区陈某储存、散发非法出版物案

2020年5月14日,南平市延平区新闻出版局执法人员到南平市延平区南福路31号3幢101室(仓库),向现场负责人陈某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后,依法对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发现涉宗教类出版物三千余册,且该场所无《营业执照》《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2020年5月15日,延平区新闻出版局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经查,陈某储存、散发非法出版物3812册(多为涉宗教类出版物),主要是由佛教寺庙、学会、基金会、个人捐赠,在陈某和其他义工联合开办的素食堂免费发放给前来就餐的佛教信众,没有发现销售牟利行为。

2020年7月3日,延平区新闻出版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非法出版物3812册、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

6.厦门市查结哈乐娱乐有限公司提供低俗违禁歌曲案

2020年6月2日,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前往厦门哈乐娱乐有限公司进行日常检查,发现该场所点歌系统提供的歌曲含有低俗文字以及宣扬自杀、性暗示、性挑逗画面等涉嫌违背社会公德的内容。经查,厦门哈乐娱乐有限公司点歌系统提供两首淫秽曲目的行为,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七项、第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2020年7月1日,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并给予罚款人民币12000元的行政处罚。

7.泉州市查结安溪县黄某某涉嫌未经著作权利人许可发行其作品案

2020年7月17日,泉州市版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依法作出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人民币15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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